确认2020年个人所得税六大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0-04-08 点击数:

确认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,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。为确保每位教职工在2020年能够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,提醒您以下事项:

更新或安装APP

您可打开现有的“个人所得税”APPAPP会自动更新;

2019年已申报过且信息不变的,还需确认吗?

2019年已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且信息无更新修改的,可以不用进行确认,已填报的信息会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。

2019年已申报的信息需修改的,该如何操作?

您可登录“个人所得税”APP,选择“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”模块;

2019年未提交过专项附加扣除,该如何申请?

您可登录“个人所得税”APP,选择“申报专项附加扣除”模块;

温馨提示:

确定扣除年度后,扣缴义务人记得选择为“九江职业技术学院”,我们将会从2020年1月起进行抵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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